以電話詢問檔期
查詢電話:05-2788225分機505 (若有更動,再行公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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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寫「場地申請表」,1個月前送件
需內含:
1.活動計畫書
2.負責人身份證影本
3.團體立案證書(或公司營利事業
登記證)影本
4.機關、學校免附立案證明,但
應備公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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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送審文件進行資料審查,檢查文件是否齊備, 若有缺件者,於規定期限內,完成補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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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妥工作申請書(表002) ,並辦理進場前場地使用相關協調工作,例如檔期的再度確認、借用器材、申請臨時停車證(表003)、進撤場貨車通行(表004)、提供文宣彙整資料(表005)…等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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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場前需完成保險並傳真保單至本會,並請依「場地使用申請要點及契約」規定,進場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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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交結案資料(請依性質檢附下列相關資料)
1.活動紀錄照片
2.活動錄影存檔
3.剪報資料等VCD一式1份
4.展場諮詢工作記錄表1份(表005)
依「場地使用檢核表」(表006)確認相關事項檢核無誤者,並檢送「退還保證金申請書及收據」,辦理退還保證金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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